《上海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法律制度的实证研究》课题通过评审

发布者:张衠发布时间:2007-11-29浏览次数:563

11月14日,由信息所承担的上海市信息委课题《上海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法律制度的实证研究》课题评审会在市信息委召开。市信息委郑惠强副主任出席,政策法规处陈潜处长主持会议;评审组由上海社科院、上海交通大学、华东政法大学、市政府法制办和市政府办公厅等单位的有关专家组成,上海交大法学院副院长叶必丰教授担任评审组组长。评审专家和与会领导对课题成果给予了较高的评价。郑惠强副主任表示,该课题成果非常契合信息委相关工作的直接需求,为目前市政府正进行的《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修订工作提供直接的实证依据和理论支持,对上海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提高工作水平有指导意义;其中提出的具体建议,也有很高的参考价值。

该课题是2007年度上海市信息委公开招标课题之一,信息所政务信息化中心陈江岚副研究员担任课题组长,张衠等参与课题研究。

评审意见认为,课题通过理论分析和社会调查,较全面、客观地分析了3年来上海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实施的效果,通过研究制度的法理和运行环境,分析了信息公开制度推行的动力和阻力;通过广泛的社会调查,总结了制度执行过程中的经验和教训,并从公众评价的角度提出制度缺陷和工作缺失;通过深入分析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立法精神和具体规定,针对实证研究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修订《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具体建议。课题研究报告结构完整、层次清晰、论据翔实、论证周密,理论联系实际,提出了建设性和可操作性的研究意见,对上海市政府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有较高的参考价值。

目前,该课题成果已被上海市政府采纳,成为修订《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重要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