郁鸿胜《促进上海城市群发展的重大体制与机制研究》

发布者:郁鸿胜发布时间:2008-09-01浏览次数:885

  

 

长江三角洲地区现代化建设走在全国的前列,取得了显著成就,也积累了许多重要经验。长江三角洲上海市、浙江省、江苏省“二省一市”2006年度GDP达到4.75万亿,占全国的20%,财政收入占全国的23.3% 。长三角区域的江苏8GDP已突破1.6万亿,浙江7GDP已突破1万亿,上海已突破1万亿。可以看出,长三角城市群已逐步发展成为由上海城市群、南京城市群和杭甬城市群三个二级城市群构成的比较完整的城市群体系。

长三角区域一体化是提高长三角城市群综合竞争力的关键。为此,从探索上海城市群重大体制与机制出发,在上海城市群中先行实施一体化的重大体制与政策,并逐步扩展到整个长三角城市群域,放大城市群的倍数效应,这对于发挥长三角区域经济增长极作用,具有深远的意义。

 

一、长三角城市群与上海城市群发展态势

 

长江三角洲成为中国经济高速增长中最具活力、最具增长潜力和最具竞争力的区域,长三角区域已形成的上海、南京、杭甬三个二级城市群,将形成与世界级城市群相匹配,以 “特大城市、大城市、中等城市和小城市”相结合的现代化四级城市体系。

1、上海城市群的基本概念

  上海城市群作为长三角城市群中的二级城市群,从行政区域的地理空间上,可分为上海市域城市群和以上海为核心的经济辐射区域。以上海为核心的经济辐射区域包括苏州、无锡、南通、嘉兴、湖州等地区。形成了“15”的上海城市群概念。随着进一步发展,上海城市群将成为以国际大都市中心城市为中心的城市群区域,成为长三角重要的先进制造业中心、国家高新技术创新基地和长三角重要的现代服务业中心。

2、上海城市群的基本现状

上海城市群总体上包括上海市域城市群所组成的特大城市、大城市、中等城市和小城市(新市镇)70座城市,以及上海经济辐射区的5个地级的大城市和14个县级市的中小城市,上海城市群总计有89座城市。同时,在上海经济辐射区有一大批数万人的城镇,这些城镇已形成了规模可观的小城市。如果加上这些小城市,上海城市群将拥有超过150座以上的城市。上海城市群总人口约4000万人左右,约占长三角区域总人口的48%,地域总面积3.7万平方公里,约占长三角区域总面积的34%,地区生产总值2万亿元左右,约占长三角区域的47%。

上海城市群在发展过程中主要面临的问题有三个方面。一是行政区经济和经济区发展的矛盾。二是区域共荣与地方利益的矛盾。三是市场经济与公共资源配置的矛盾。

 

二、上海城市群的文化渊源和区划变革

 

探索上海城市的文化历史渊源,对上海城市群的确立具有十分重要的社会文化意义。

古代,上海其境地处于吴越之交,属吴、越交融传统文化。近代,随着上海辟为中外通商口岸和租界殖民地的设立,外来文化侵入和西方文明输入。现代,基于得天独厚的区域地理条件和洋务运动奠定的民族工业基础,加之对外通商港口等优势,上海迅速发展成为中国最大的工商业城市,也造就了上海以吴越地方传统文化为底蕴的,融合外来文化和现代先进文化为一体的城市文化。

上海城市文化的形成与发展,是上海城市群地域组成的重要文化基础,也是上海城市群发展的重要政治、经济、社会基础。

上海至1927年建市以来,行政区域在1927年、1943年和1958年曾经历了三次重大的扩展。

上海城市的三次扩展顺应了特大城市成长、崛起的内在需求。按照国际上大城市建设发展的规律,建设高潮期一般在15年左右。上海的第一次扩展,为发育成为远东第一大城市奠定了相应的地域空间基础。上海的第二次扩展,由于正处于战乱政权更迭之时,城市经济凋零、建设停滞,使上海城市失去了第二轮建设发展时机。建国初期,上海处于经济恢复调整时期。到五十年代中期,上海才面临第二次城市发展建设的机遇,第三次城市扩展正是迎合了这一内在需求。但由于此后的年代,产生了大跃进、阶级斗争、文化大革命等一系列政治失误,使上海错失了发展的最好时机。90年代初期,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改革开放”正确方针政策引导下,上海才真正掀起了新一轮城市发展建设高潮。经过这一轮的发展,上海在经济容量、城市功能、存量规模诸方面都得到了很大的提升和拓展。目前,上海已经面临着再一轮的城市发展能量扩展期。但是,上海城市能力的下一轮的扩展,将不再是单纯的城市行政区域的扩展,而是顺应特大城市发展的规律,在更高层面上,发挥上海城市群的核心城市的引领作用;在更大的区域范围内,实现城市间优势互补、资源整合、能量扩展、功能提升,使之成长为中国经济乃至亚太经济具有巨大影响力的空间。

上海城市群中的苏州、无锡、南通、嘉兴、湖州等大城市的发展,也都经历了与上海类似的区划扩展过程。

这些城市面临的再度发展问题,单纯的依靠扩展城市地理空间的途径似乎已不合时宜,按照国际上众多城市发展的规律和趋势,发展区域城市群,提升城市内在容量,实行产业升级和城市功能提升,可能是未来长三角区域城市发展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三、上海城市群发展的总体思路

 

1、上海城市群发展的总体目标

建设成为与世界级城市群相匹配的城市等级规模体系,上海城市群要以城市功能为导向,以产业集聚为纽带,以城市协调为基础,要强化上海首位城市以及副中心城市的综合服务功能,构筑现代城市体系。重点发展特大城市和大城市,积极合理发展中等城市,择优培育重点小城市和小城镇;要以高速公路、铁路、沿江、沿海通道为发展主轴,增强特大城市和大城市产业集聚和人口集中效应,实现城市森林、农业园区和城市建设用地的总量动态平衡。

2、上海城市群城市体系

2010年上海市域城市群总人口控制在2100—2300万,其中中心城区人口规模控制在950万人左右。规划建设上海1个中心城区,9个新城,60个新市镇。上海郊区按城市规划50—100万人口以上的大城市3个左右,20万到50万左右人口的一般大城市5—6个左右,10万以上人口的中等城市规模15个左右和5万人口左右的小城市45个左右。

通过上海对紧密辐射圈的互动发展,以苏州、无锡、南通等城市区域为核心,以沪宁城镇发展轴、长江横向发展轴、新长铁路发展轴、苏通大桥、沪崇启大桥发展轴,形成苏中、苏南城市规模等级体系新格局。提升苏州、无锡、南通、嘉兴、湖州5大城市规模能级和区域功能,加快建设19个县级中等以上城市,建成100个以上规模集镇为基础的新型小城市。

 

四、上海市域城市群发展的空间布局

 

上海市域城市群在规划上,上海中心城区就是特大城市,人口达到80万至100万人的新城也就是大城市概念, 10万以上人口规模的新市镇就是中等城市,5万至10万人口的市镇为小城市。遵循城市体系发展,我们提出上海市域城市群的空间布局框架。

1、上海市域城市群发展的基本构想

形成三个三分之一的总体布局,形成三大重点发展区域,集聚发展50个左右的产业园区规划单元,归并建设600个左右的中心村,构筑上海市域特大城市、大城市(次中心城或副中心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四级城市等级规模体系。

一是人口规模与布局。2020年,上海人口控制在21002300万人,其中,中心城区人口控制在850万—900万以内,外环线以外人口控制在1250万—1300万人之间,其中,农村人口220万左右,次中心城市及大中小城市占郊区城镇人口总量的80%左右,体现了郊区城市化的居住聚集方式。

二是城镇体系与布局。未来上海市域的城镇体系到2020年规划建设大城市(次中心城市)23个,一般大城市56个,中等城市控制在15个左右,小城市控制在45个左右。

三是城镇等级体系与用地规模。全市面积有6340平方公里,其中水面约122平方公里,陆地面积约6219平方公里。根据国家建设部颁布的人均占有建设用地100平方米的标准,全市最大控制人口容量21002300万人左右。

四是城市等级体系形成的重点趋向与区域。今后大城市发展主要依托三大区际交通主轴线。沪宁主轴线:将有可能形成嘉(定)安(亭)新城的次中心城市雏形。沪杭主轴线:松江新城发展已经建立了国家级出口加工园区、大学城等,城市总体规划面积已达80平方公里。南北大通道:对上海整体提升城市综合服务功能,加大对长三角城市群和产业群的功能集聚与辐射,迅速发展金山新城,崛起海港新城,规划崇明新城有着重要意义。

五是各级城市规模功能取向。

特大城市。即中心城,是上海市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也是市域城镇体系的主体。

3个次中心城市和6个大城市。主要起着调整城市布局、合理分布产业、疏解中心城工业和人口的作用,并接纳新产业的发展,具有综合服务功能。

若干个中等规模城市。中等规模城市是市域范围内分布合理、区位条件优越、经济发展条件较好、设施条件较齐全、规模适中的中心镇等发展而成。

一批小城市。小城市是城市与农村之间的连接点,为当地居民提供生活、生产服务设施。

 

五、上海城市群重大协调体制与机制

 

   上海城市群发展的关键是深化重大体制与机制的改革,突破行政区域隔阂,拓展合作领域,坚持“市场主导、开放公平、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基本原则,从原来的生产要素合作向体制与机制深度合作发展,提高合作的水平与层次;从原来的各自为政的行政区经济体制向经济社会政策制度一体化的共同体体制过度,为长三角城市群健康持续发展发挥示范和先导作用。

1、上海城市群合作领域

1)基础设施。加快构建适应区域合作发展要求的综合大交通网络,实现上海城市至周边大城市的1小时公共交通网。积极进行能源建设项目的合作开发,鼓励省际间煤炭、天然气等能源的产销合作。

2)产业与投资。实行区域产业分工,形成若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园区,加快产业能级提升进程。加强协调,营造公平、开放和富有吸引力的投资环境,建立透明、便利、规范的投资促进机制。支持区域内企业间开展技术、生产、投资合作。建立区域科技创新孵化器,加强企业合作。

3)环境保护。建立区域环境保护协作机制,制定区域环境保护规划,强化区域内资源的保护。实现河流的跨行政区治理,联合治理太湖、海洋生态环境。

4)商务与贸易。建立健康、规范、有序的市场秩序,加强信用建设,消除限制商品流通的地区障碍,在相互认证、开设机构、出租车市场、采购市场、要素市场等领域首先有所突破。

5)农业。建立稳定的粮食及其它农产品的购销关系,开辟区域农产品“绿色通道”,加强农业科技开发、特色农业开发,以及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的合作,促进食品安全体系的建立。

6)人力资源。建立人才信息库,开展人才资源供求信息传递交流和人才输出输入组织合作;建立“柔性人才”战略,多渠道、多形式引才引智。实行社会养老保险账户全额转移制度。

7)科教文化。加强各地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科技与教育资源应用的合作。推进基础性科技教育资源的联网共建,逐步实现区域内高等教育资源共享;开展共性关键技术联合科技攻关,联合开展战略产业技术跨越、优势产业技术提升、新兴产业技术创新;逐步建立区域科技项目合作机制和成果转化平台,推进区域产业协作和战略合作。

8)信息化建设。建设区域信息化交流网;加强与国家及国际相一致的电子商务规则标准和法规等方面的建设;建立区域信息交流协作机制,加强区域信息技术的研发和应用合作,实现资源共享。

9)公共服务业。加强医疗合作,实现优质医疗设施共享,加快医保卡无障碍使用。建立卫生防疫协作机制,协同疫病防控组织开展疫病防治科技攻关;鼓励老年人异地养老;加强电讯方面的合作,逐步实现异城同区号、减免长途话费等方面的突破。

10)旅游。共同研究制定区域旅游发展战略和市场开发策略;建立区域旅游信息库;构建区域旅游网络营销系统;共同策划和推广区域精品旅游线路,打造区域旅游品牌。

2、上海城市群的区划体制和协调机制

1)研究确立上海城市群的区划范围

建议民政部、国家发改委组织开展对上海城市群区划范围的论证,以确立上海城市群15或更优幅度的区域范围。同时积极探索上海城市群协调机制模式。

2)改革直辖市等特大型城市行政区划体制

建立有利于加快核心城市发展的行政区划体制和空间布局。在直辖市的郊县(区)进行设置二级市和撤镇建市的区划改革试点,推进特大型城市行政管理体制的创新。

3)完善大中型城市的发展机制

对一些区位条件优越,发展潜力巨大,在区域经济发展中的地位重要的大中型城市,从行政区划体制上寻求更广阔的发展空间,赋予更多、更高层次的自主发展权。

4)建立上海城市群协调机制。

建立市长联席会议制度。研究决定区域合作重大事宜,协调推进区域合作;建立“1+5”各市相应人员参加的政府秘书长协调制度。并设立日常工作办公室,负责区域合作日常工作。

建立城市群跨行政区的专项事务协调委员会,组建上海城市群规划、交通、环保、信息、社保、医疗、教育等专项事务委员会,研究制定城市群区域政策、制度,协商处理城市群之间专项领域中需要协调的问题。

5)培育城市群区域性民间组织

建立城市群区域性各类社会中介服务和行业协会组织。按市场经济的原则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

6)建立“上海城市群区域合作与发展论坛”。

以“上海城市群区域合作与发展论坛”作为推动区域合作的重要平台,与联席会议有机结合。

7)建立部门衔接落实制度和监督机制。

各方责成有关主管部门加强相互间的协商与衔接落实。建立监督咨询机构,为区域重大合作和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并对各行政区政府执行协调合作事项的情况进行监督,作为公众反映相关意见的重要管道。

8)统筹制定上海城市群区域发展规划

在国家有关综合管理部门牵头、协调下,加快制定上海城市群区域发展规划的进程,更好地提升上海城市群发展水平。

9)加大上海城市群区域政策一体化的协作力度

重点在劳动力就业、社会保障、教育就学、医疗和公共服务等政策、制度接通上有较大的突破,增强城市群凝聚力,促进城市群区域协调发展和共同发展。

 

 

 

参考文献:

1、牛风瑞等《三大都市密集区:中国现代化的引擎》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200611月版

2、王方华等《2006中国都市圈发展报告》

上海三联书店 2006年版

3、长江技术经济学会《第三次学术研讨会文件汇编》

20073月版

4、陈雯等《二级城市新经济》

同济大学出版社 20065月版

5、林凌等《共建繁荣:成渝经济区发展思路研究报告》

经济科学出版社 20059月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