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付春副研究员作“基于大数据的社会信用体系”报告

发布者:知识管理研究中心供稿发布时间:2015-10-29浏览次数:15

赵付春副研究员作“基于大数据的社会信用体系”报告 

1023日,信息所举行双周学术报告会,知识管理研究中心赵付春副研究员围绕“基于大数据的社会信用体系”和全所科研人员进行了交流,报告会由党齐民副所长主持。

赵付春副研究员从中国社会存在很多不诚信现象出发,对其原因进行了分析,重点探讨了“信用问题是道德还是法律问题”、“什么叫‘老赖’”、“政府来做还是市场来做”三个问题。

对于第一个问题,他重点介绍了信用体系的含义,从文献和历史发展分析及最终效果看,认为信用更多应当建立在法治基础上,形成一整套制度性框架,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用数据来界定一个人或一个组织的信用水平,是信息时代的典型特征。大数据的发展对信用的理念、信用信息的深度、广度、更新速度和效率均产生重要的影响,互联网征信的蓬勃发展对中国征信产业有着革命性的影响,也是打破原有封闭体系、应对国际巨头竞争的重要机会。

在征信平台应当由政府还是由市场来做的问题上,赵付春通过欧美国家国际经验对比,发现信用信息产品是一种混和产品,市场是其发展的基本力量,政府主要应定位为信息来源之一和监管。国营征信机构可以与民营相互补充,而不是替代,没有民营机构的市场是死水一潭。对消费者隐私最好的保护不是捂着,而是充分竞争环境下的监管。

部分科研人员就这一主题与当下中国的价值观、国家相关政策、国外相关研究的借鉴与赵付春副研究员进行了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