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网络空间安全战略》的观察和展望
战略(strategy)最早是军事领域的概念,即“战争的谋略”,现代意义的“战略”除了军事领域,还被拓展至政治和经济领域,其涵义演变为统领性的、全局性的、左右胜败的谋略、方案和对策。笔者认为,网络空间安全战略是网络时代国家安全大战略的重要子集和核心载体,是国家行为体为维护本国网络空间安全制定的总体路线方针,并能对相关网络空间的政策、法律、规划、标准等产生直接和间接的指导作用。
近年来,由于网络空间的飞速发展以及与现实世界的深度融合,网络空间安全对各国经济、政治、社会、文化、军事发展与安全产生了日益重要且复杂的影响,成为各国非传统安全战略的核心领域。因此,包括美国、英国、俄罗斯等大国陆续聚焦网络空间安全,发布了一系列国家级战略规划。例如2000年俄罗斯的《国家信息安全学说》、2003年美国《网络空间安全国家战略》、2009年英国《网络安全战略》、2009年澳大利亚《国家网络安全战略》、2010年加拿大《国家网络安全战略》、2011年德国《网络安全战略》等等。据不完全统计,已经有超过70个国家制定了网络空间安全相关战略,美国等国甚至在不同阶段围绕本国核心利益频繁发布多个战略规划,呈现出战略的重视度和灵活性。
我国政府围绕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的战略部署一直在稳步推进,例如2003年《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加强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3]27号)、2012年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大力推进信息化发展和切实保障信息安全的若干意见》(国发[2012]23号)等纲领性文件,对我国网络空间安全做出了重要的战略部署,对当时的全局工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笔者认为,当前,我国网络空间发展迅猛,安全形势极为复杂,政策法律面临重塑。因此,我们需要进一步提升网络空间规划的战略层级,需要有更加系统性、科学性、前瞻性的战略谋划,能够吸纳并凝聚更广泛的战略共识。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国家网络空间安全战略》的推出可谓审时度势、厚积薄发,对我国网络强国建设将产生极为重要的战略意义。
就《战略》的功能来看,《战略》将与法律法规和组织建设共同构成我国网络强国的制度性支柱。其中战略发挥引领功能,法律发挥保障功能,组织发挥实现功能。2014年党中央从体制机制改革入手,打破网络空间安全管理部门壁垒,成立网络安全与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此基础上历时一年多主导推出我国网络空间安全的基本法——《网络安全法》,如今进一步出台《国家网络空间安全战略》,完成了我国网络强国顶层设计的闭环,这一系列的制度举措均体现出我国在网络空间安全治理方面的开放与透明,这是我国融入世界体系建设网络强国的制度标配。
就《战略》的内容而言,从机遇与挑战、目标、原则和战略任务四个方面阐述了我国网络空间安全的核心理念和战略主张。其中,对网络空间的概念和影响做出了系统性的界定,为我国网络空间安全工作参与到经济社会各领域铺平了道路;《战略》提出推进网络空间和平、安全、开放、合作、有序,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实现建设网络强国的战略目标,为新时期我国网络空间安全全局工作明确了主方向;《战略》确定了尊重维护网络空间主权、和平利用网络空间、依法治理网络空间、统筹网络安全与发展的四大原则,确保我国网络空间安全工作行驶在主航道;《战略》提出坚定捍卫网络空间主权、坚决维护国家安全、保护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加强网络文化建设、打击网络恐怖和违法犯罪、完善网络治理体系、夯实网络安全基础、提升网络空间防护能力、强化网络空间国际合作等九大战略任务,为我国网络空间安全工作指明了主战场。
就《战略》的实现来看,笔者认为,我们需要认识到这虽然是顶层设计,但其实现需要依靠自下而上的企业和社会力量,需要立足安全但又要超越安全。当前,我国网络空间安全战略环境极为复杂,政府需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推动管理变革,探索开放、合作的网络空间安全治理的新模式。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而言,《战略》不仅是对新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全面保障,更是网络时代我国社会发展和治理模式的一次全新探索,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保障我国的公民权益和企业的创新繁荣,更好地融入国际网络空间发展与治理体系。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这是我国网络强国建设和网络空间安全的根本之意。
来源:人民网-理论频道2016年12月30日
(作者惠志斌为上海社会科学院信息研究所副研究员,信息安全研究中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