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衠《大数据监控社会中的隐私权保护研究》

发布者:张衠发布时间:2018-04-04浏览次数:74

[摘要]:文章通过描述大数据监控社会的技术性特征、社会性特征,分析风险社会和福利国家对大数据监控社会形成的推动力,展示了大数据监控社会中,政府如何通过大数据监控技术实现对社会无差别、全方位的监控。文章认为,大数据监控社会中,隐私权面临价值危机、实体权利失衡、程序控制失当等多重危机。文章提出,要保护隐私权,必须从理论上重新定位隐私权的价值,重新构建隐私权的功能,即实现隐私权防御绝对权力的功能和发挥隐私权规范权力透明运行的功能,并从立法、监督两方面构建系统化的隐私权保护法治框架。

[关键词]:大数据;监控;;隐私权;

本文为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大数据环境下个人信息安全规制研究”(项目编号:14CTQ043)研究成果之一。

来源:《图书与情报》201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