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上海数据交易所落地浦东张江。这是推动数据要素流通、释放数字红利的重要举措,也是全面推进上海城市数字化转型、打造“国际数字之都”的应有之义。
数据流动与应用是数字化转型的重要基础。新形势下,上海数据交易所力图在交易主体、交易客体和交易活动等方面进行安排与创新,以突破“确权难、定价难、互信难、入场难、监管难”等阻碍数据交易规模化的核心问题。
先来看数据交易主体——
上海数据交易所在全国首发数商体系,将大量第三方机构导入进来,培育包括数据经纪、合规审查、资产评估、数据交付在内的中间机构,进一步健全和丰富了数据要素市场体系。
需要指出的是,并不是所有相关人都可以参与进来。目前,应依靠梯度化的数据交易配套制度,进一步关注第三方参与人的资质与能力,充分发挥中间市场的积极性和活力。
再来看数据交易客体——
上海明确提出“本市依法保护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在使用、加工等数据处理活动中形成的法定或者约定的财产权益,以及在数字经济发展中有关数据创新活动取得的合法财产权益”。这一立法突破为数据交易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在交易数据的合规性方面,上海数据交易所在全国首发数据产品登记凭证和数据产品说明书,并详细披露数据的来源、样例、用途和合规性,让数据“可阅读”“可溯源”。
最后来看数据交易活动——
上海数据交易所提出“无场景不交易”以及“规范确权、统一登记、集中结算、灵活交付”的交易规则,让数据交易活动有规可循、有章可依。同时,上海在全国首发全数字化的数据交易系统,在通过技术手段提升交易便利化的同时,实现对交易的全程监控,及时辨别异常数据交易行为。
除了必要的监督管理,“市场化”是上海数据交易所的另一大特征。《上海市数据条例》就明确提出,从事数据交易活动的市场主体可以依法自主定价。这能够让交易双方在自由的环境下完成交易,有助于推动数据要素市场化。
来源:《解放日报》2021-12-14
(作者范佳佳为上海社会科学院信息研究所副研究员、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博士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