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原则
本所根据院复试工作方案,严格贯彻落实教育部的“三个确保”,在保障考生与涉考人员身体健康的前提下,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和维护教育公平为出发点,坚持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查、客观评价、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工作原则。
二、组织管理
信息研究所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制定本所的复试录取方案并组织实施。
本所成立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情报学、网络空间治理三个复试小组,每个小组由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品行端正,且具有副研究员及以上职称和有相关工作经验的5名专家成员组成。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单独进行。
三、复试名单确定
根据教育部制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调剂原则,结合本所招生名额、各专业学业要求,本所将择优遴选,采取差额复试方式,录取复试比不低于 1:1.2。
四、复试内容及相关要求
复试过程中主要对考生进行以下几个方面的考核:
(一)综合素质和应用能力的考核。目的是为了更全面了解考生情况,考查其全面素质(专业科研能力、创新能力、逻辑能力,批判性思维能力、表达能力,想象能力、实验技能等),考核形式为网上面试,包括个人素质考核和专业知识考核两方面。本项考核量化为百分制成绩,满分为100分。
(二)外语听力与口语能力考核。主要考核考生读、听与说能力的准确性、连贯性、得体性等。本项考核量化为百分制成绩,满分为100分。
(三)思想政治和品德修养考核:本项工作由本所和研究生院党委联合考核, 分复试中和复试后两个阶段。其中复试中阶段由本所重点考核,复试后阶段由研究生院党委统一征求考生所在单位党组织或人事部门意见。主要考核考生的一贯学业表现、专业操守、职业伦理、个人素养、相关法律法规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本项考核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复试成绩计算办法:复试总成绩=综合素质和应用能力成绩×0.7+外语听力与口语能力×0.3(即复试满分为70+30=100)。复试分数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为复试及格,达到复试及格线的考生参加录取排名,未达到复试及格线的考生将不再参加录取排名。
五、复试结果与拟录取名单确定
本所将按照“初试成绩(百分制)*50%+复试成绩*50%”对复试考生总成绩进行排序,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确定拟录取名单后,报研招办审核。在各专业复试结束后2天内通知考生复试结果。全院复试结束后,经过招办复核,获得拟录取资格考生要注意留意研究生院官网公告,所有考生按时完成后续工作后研院将统一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六、复试日期及形式
复试时间:详见本所各专业复试通知
复试形式: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和当前上海市疫情防控需要,我院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确定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进行。考生应于复试开始前准备好2个网络视频设备(1台带摄像功能的电脑+1部手机或2部手机等),一个用于近距离视频面试,一个用于监控复试场所。设备使用方式和操作规范另行通知。
七、资格审查与诚信考查
在复试前考生需在规定的时间提交资格审查材料,具体材料要求和提交时间请留意本所复试通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复试录取或入学后一旦查证考生学籍学历信息与复试时确认的不一致的,即取消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或学籍,请考生核实报考时所填信息与实际是否有出入。
对弄虚作假及考试违规、作弊的考生,不予录取。考生取得拟录取资格后,被查出在初试和复试中有弄虚作假、违纪作弊等行为的,随时取消录取和入学资格,取得学籍者则取消学籍。
八、调剂复试
本所部分专业合格生源不足,需要调剂复试,调剂要求和时间将另行公布,考生可通过研究生院官网查看。我院的调剂系统解锁时间为12小时,请考生务必注意调剂要求谨慎报考。
调剂复试考生必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调剂系统完成调剂录取工作。
九、招生体检
今年我院招生体检统一于入学后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复试前须做健康承诺,如发现期间有不诚信行为的考生将不予录取,体检结果不符合标准的考生将取消学籍;对体检有疑问的考生须在一周内进行复检,复检不合格的考生将取消学籍。
十、其他问题
(一)加试。同等学力考生和以成人应届生身份报考的考生在复试时还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能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不及格者不能录取。加试科目命题、制卷、考试、评卷由我所自行组织进行。
(二)按照教育部关于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学校或研究所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进行二次复试。
(三)请考生及时关注我院研究生院网站通知并保持电话畅通,我院线上复试采用中目系统,要求考生双机位参加复试,要求考生配备带摄像头功能的电脑以及手机,具体线上考场规则、考生须知和操作指南请参看院复试方案附件链接,如有任何困难请及时通过邮件或者微信咨询号告知研招办。
十一、信息公开与社会监督
复试录取工作投诉、申诉和监督联系方式:
电话:
021-33165031(院纪委)
021-64871077(研究生院)
电子邮件:
jijian@sass.org.cn(院机关纪委)
dahao@sass.org.cn(研究生院)
xxs@sass.org.cn(所办公室)
上海社会科学院信息研究所
2022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