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家庭是冲突与合作并存的地方,家庭成员之间往往具有不同的偏好和效用,最终在决策上产生分歧。生育行为不是个体的独立行为,夫妻双方对于生育同样具有独立决策权,当夫妻任何一方否决生育决策时,夫妻双方生育决策的合作被打破,最终导致生育行为暂时延迟或一方妥协。随着生育政策的放开,夫妻间关于生育决策的分歧逐渐由生育时机分歧向生育数量分歧转变。本文利用2014年和2018年中国家庭追踪调查(CFPS)数据,在新家庭经济学讨价还价的生育决策理论框架下,分析夫妻关于生育数量存在的生育分歧及其对生育行为的影响机理,为低生育率陷阱提供了新的对策,同时为生育意愿和生育行为偏离的现象提供新的理论依据。研究发现:夫妻生育分歧普遍存在,相比之下,生育过1个孩子的家庭分歧程度更大。实证结果显示生育分歧对家庭生育行为具有显著负向作用,生育分歧越大,发生生育行为的概率越低。分样本回归结果显示丈夫和妻子同样具有生育否决权,但在决定是否生育一孩和二孩时,男性否决对生育行为的影响更大;随着家庭中子女数量的增加,妻子否决对于生育行为的负向效应逐渐显现并增强。调节效应结果显示女性承担较重的育儿负担会强化生育分歧对生育行为的抑制作用。
[关键词]:夫妻生育分歧:生育行为:生育否决:
基金资助: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全面三孩政策下夫妻生育分歧对生育意愿和生育行为的影响研究(2021ESH003);
来源:《人口学刊》2023年04期
(作者乐菡、杨昕分别为上海社会科学院信息研究所助理研究员、研究员)